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内容告知各单位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2022级硕士研究生和应考未考的其他年级研究生)。
二、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5日(周日)15:00-17:00。
3月5日(周日)14:00-14:50将由相关任课老师在教学图书综合楼0917为学生答疑。
三、监考人员安排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请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缓考相关手续,联系电话:58908591。
附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考试安排2023年3月5日.pdf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