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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一)

日期:2022-10-17    浏览: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将本安排通知到2022级硕士研究生、2021级保留学籍至2022年入学的研究生及缓考生。附表汇总的各培养单位(专业)考生人数与实际人数可能存在个别偏差,请根据实际数量进行通知和安排。

二、考试安排在第九周周一(20221024日)和第九周周四(20221027日)9:30-11:30进行。考生根据本学期上课时间确定考试时间,每个考场的考生都对应到人。缓考生与自己所在专业一起考试,不再单独安排考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或者需调整考场的,请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缓考或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相关任课教师将于考试当天上午8:00——8:50在教学图书综合楼0925教室答疑。

四、监考人员安排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58908591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考试安排(一)10月24日.pdf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考试安排(一)10月27日.pdf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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