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培养单位: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核心课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请按照通知内容告知本学院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包括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及进修生。
2.考试安排在2021年12月31日(周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请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缓考或备案等相关手续。
考试课程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法学博士研究生《法理学》 |
9:00——11:00 |
开卷 |
法学硕士研究生《法理学》 |
9:00——11:00 |
开卷 |
法学硕士研究生《宪法学》 |
14:00——16:00 |
开卷 |
3.考试形式为开卷的,考生按规定只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笔记本、复习提纲等纸制材料。不得携带手机、电脑、智能手表及具有存储记忆功能或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
4.自行开设法学专业核心课的专业、学院及在培养方案中替换相关核心课程的专业、学院自行安排考试,请将考试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5.考场安排见附件。相关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