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内容告知本培养单位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同步进修生。附表汇总的各培养单位(专业)考生人数与实际人数可能存在个别偏差,请根据实际数量进行通知和安排。
二、考试安排在第十七周周一(2021年12月27日)9:30-11:30。考生根据本学期上课时间确定考试时间,每个考场的考生都对应到人。缓考生与自己所在专业一起考试,不再单独安排考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或者需调整考场的,请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缓考或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考试当天8:00——8:50将由相关任课老师在教学图书综合楼912为学生答疑。
四、监考人员安排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电话:58908591。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安排(二)12月27日.pdf
2.考试须知.doc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