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培养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核心课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请按照通知内容告知本学院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包括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及进修生。
2.考试安排在2020年12月31日(周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请提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缓考或备案等相关手续。
考试课程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法学博士研究生《法理学》
| 9:00——11:00
| 开卷
|
法学硕士研究生《法理学》
| 9:00——11:00
| 开卷
|
法学硕士研究生《宪法学》
| 14:00——16:00
| 开卷
|
3.考试形式为开卷的,考生按规定只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笔记本、复习提纲等纸制材料。不得携带手机、电脑及具有存储记忆功能或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
4.自行开设法学专业核心课的专业、学院及在培养方案中替换相关核心课程的专业、学院自行安排考试,请将考试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5.考场安排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