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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05-07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19-2020年春季学期师生返校后研究生教学工作衔接及毕业暨学位相关工作方案》,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期开学期间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时的课程,按照课程性质,进行考核。学位课程一般采用闭卷方式考核,疫情期间闭卷考试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开卷考试等其他形式考核;其他课程由培养单位与授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与授课情况决定。

二、授课教师可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完成课程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考试、课后作业、结课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因疫情期间查阅资料不便,为减轻学生论文写作的压力,鼓励以线上考试或课后作业的方式进行课程考核。

三、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学位课期末考试部分所占比重不低于课程总成绩的60%,。开课单位或授课教师可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设定平时成绩的考核方式及占总成绩的具体比例。

四、在学校通知师生返校前,所有课程均不进行线下考试;师生返校后,为防止疫情扩散风险,30人以上(含本数)的课程原则上不举行线下集中考试。如确需举行线下考试的课程,考场安排人数不得超过教室容量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为保证考核效果,避免考核冲突,授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二周确定考试形式,并将考试时间和考核形式通知所有选课学生,确保所有选课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六、未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考核结果无效。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课时三分之一者,或者未完成授课教师规定的平时作业要求的,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七、需缓考的学生,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因病缓考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在开考前向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缓考,经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复核,经批准的,可以不参加该次考试。

八、任课教师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春季学期期末考核登记表》(见附件),报送课程依托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审核后,于6月8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九、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认真评阅试卷后录入考核成绩。任课教师应需留存好全部课程考核资料,以备核查,并于师生返校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试卷材料的回缴工作。

十、课程考核中发现学生抄袭、作弊等情形,任课教师可依违纪情节轻重,给予其当次作业以零分计、取消该门课程成绩等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学生所在培养单位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考核违纪处分办法》提出处理建议,由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的建议材料电子版。

十、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考核方式采取读书报告(90分)与线上出勤及参与互动情况(10分)相结合,计100分。其中读书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十一、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课程通过线上学习加网络提交论文进行考核。论文提交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法学研究生核心课程,为确保安全防疫,不举行集中考试。具体考核形式由授课教师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根据授课情况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十三、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需要,结合本通知,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课程考核工作方案。

十四、本通知未尽事宜,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办法》处理。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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