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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审判实务》课程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5-07-13    浏览:

一、    考核题目

1、某单位向劳动者发出入职邀请函,但未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拒绝了其他单位的邀请前往该单位签约,但是该单位拒绝与该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诉至法院,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并请求解除双方合意,问,上述两项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2、两网友在某网络论坛发生口角,彼此均不知道真实身份,论坛中的其他网友也不知晓。后口角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某法院直接以某网友的网名(未标注真实身份)作为被告名称并出具了一份裁定书,请对此做法如何评论?

二、考核方式

请在2015年9月7日-9月10日间,将纸质版考核作业交至研究生院旧一号楼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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