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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律师实务》课程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5-07-08    浏览:

一、考核题目

1、论商事侵权的特殊性(李老师)

2、试论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李老师)

3、如何完善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制度(李老师)

4、学习律师实务讲座商法课的感受(张老师)

5、对于证人强制出庭标准的思考(钱老师)

6、合伙在律所中的地位与作用(周老师)

7、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研究(陈老师)

8、我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张老师)

9、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贺老师)

二、考核办法:

1、请从上述题目中任选一题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

2、请在2015年8月31日前将论文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授课教师,请在题目上注明“《律师实务》课程考核+某老师”。电子邮箱:zhdyb@beijinglawy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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