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视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促进我校教职工对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和趋势的研究,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在课程思政、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创新人才与国际化人才培养、专业评估、学位授权点评估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均可申报立项。
二、立项原则
1.结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行动方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探索新形势下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
2.注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应是研究、实践的总结。
3.结合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科特色、服务面向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体现“研究生教育始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育人为本,创新模式,完善管理,提高质量,服务需求”等特点。
4.有利于探索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需求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有利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拟立项资助项目数量
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资助20项。在课程思政建设与改革探索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优先立项。
四、项目研究时间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研究时间从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到期不能完成者可以办理申请延期手续。申请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可根据立项范围和原则自拟题目。
2.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相关性强。
3. 申报项目要从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审核并报送研究生院。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审核时应在《申报书》第四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及配套支持”中明确给每个项目的资助措施。
2.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在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8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含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材料)。各单位应于7月9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至培养办公室(旧一号楼315),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peiyangban@126.com。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最终审议结果,确定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七、结项与考核
1.所有立项项目应按期结项,并提交不少于一万字的结项报告或结项成果。
2.提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项并提交结项报告或成果。
3.研究生院负责督促检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展情况,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各相关学院及部门督促本单位教改项目负责人如期保质的开展项目研究。
4.学校鼓励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积极发表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成果发表时应注明本成果为中国政法大学(××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项目编号(××××)。
八、其他相关事项
1.项目评审通过后,学校一般给予每项项目2万元资助。
2.相关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邮箱:peiyangban@126.com。
各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宣传,认真组织申报,营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氛围与环境,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加快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