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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学楼授课的研究生课程调整上课地点的通知

日期:2021-04-06    浏览: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基建施工安排,为营造良好教学环境,保障研究生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自2021年4月12日起,本学期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授课的研究生课程将统一调整上课地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结合学院路校区教室的实际情况,现将目前在教学楼排课的研究生课程调整至教学图书综合楼和科研楼进行授课,2021年4月12日起正式更换教室。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原上课地点在教学楼的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请于2021年4月9日17时后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确认新的上课地点,避免走错教室。

二、课程上课地点调换至教学图书综合楼的师生应合理安排时间,提早到达相应教室,避免因路线不熟悉导致上课迟到。

三、各二级培养单位无需提交所涉课程的调停课申请表。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上课地点调整工作,并将本通知告知到相关的每位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和质量。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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