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图书综合楼教室即将启用,按照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情况,结合学院路校区教室实际情况,经实地征求各二级培养单位意见,有部分课程安排在教学图书综合楼1-6层教室进行授课,现就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部分课程安排在教学图书综合楼授课,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在线下教学开始前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确认上课地点,避免走错教室。
二、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在本学期首次线下授课授课前应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相应教室,避免因不熟悉路线导致迟到。
三、部分课程授课方式为:一间教室进行面授,另一间教室进行同步直播。具体安排如下: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班级名称
| 面授教室
| 直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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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322
| 法学前沿
| 法学前沿1班
| 综0401
| 综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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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295
| 民法学(核心课)
| 民法学(核心课)1班
| 综0401
| 综0402
|
10002295
| 民法学(核心课)
| 民法学(核心课)3班
| 综0423
| 综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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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215
| 刑法学(核心课)
| 刑法学(核心课)2班
| 综0401
| 综0402
|
10003215
| 刑法学(核心课)
| 刑法学(核心课)3班
| 综0423
| 综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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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课程如面授教室座位不足,请同学们到另一间直播教室观看直播。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线上线下教学的转换工作,将本通知告知到本学期授课的每位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并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的衔接工作,保障研究生教学质量。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