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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18    浏览:

法大研字〔2021〕6号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我校关于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研究生教学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工作

(一)教学时间及教学模式安排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变,研究生教学自2021年3月1日起开始,前三教学周(2021年3月1日至3月21日)实行线上授课,自第四教学周(2021年3月22日)起恢复线下授课。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返校的学生,第四教学周起授课教师应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授课,学生返校后方可停止同步线上授课。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研究生院将依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调整教学时间及模式安排并发布相关通知。

(二)教学要求

1.总体原则。为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所有研究生课程前三周均应实施线上授课,确有不适合进行线上授课的课程可暂缓授课。

2.教学平台。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均应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备课,以保障课程线上线下教学“无缝衔接”。线上教学采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络教学平台(定制版学习通)”教学管理软件为集结点,实现师生首次课前沟通、资料发布、教学等功能。此外,教师还可选用习惯使用的、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线上授课软件、工具授课,但须注意留存教学相关数据信息。

3.教学方式。任课教师须根据本课程特点,结合线上线下分段授课现状,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适当调整授课内容顺序。建议原则上采用录播形式,亦可采用直播方式授课。此外,应积极开展线上分组讨论、布置与评阅作业、辅学资料上传、测评与答疑等多样教学活动。

4.教学时间。前三周线上教学教师原则上应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线上教学期间,教师视教学效果需要,可以调整课程讲授的时长(压缩的课时一般不超过应授课课时的三分之一),请任课教师通过合适的方式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学校会按照原排定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直播课堂需按照课表排定的时间进行,其他方式授课与学生商讨确定即可。第四教学周恢复线下授课后,所有课程均需按照学校排定的时间、地点、节次开展课堂教学。

5. 特殊情况。对于身体有病患、上网不便的同学,可以申请暂不进行网络学习,由学生本人报学院批准,学院汇总之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会根据学院汇总的备案申请为学生办理补课事宜,或安排补退选课程。

(三)开学准备工作

1.教师教学准备工作。任课教师即日起可登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络教学平台(定制版学习通)”完成身份认证(已使用过该软件教学的教师无需再次认证)并核对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课信息,须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开课前登陆网页端平台(网址:http://cuplyjs.boya.chaoxing.com/)激活课堂并发布本课程的授课模式总体介绍以及第一周授课要求,后续每周六前发布下一周的授课要求。为了尽快与学生取得联系,要求任课教师第一次发布的授课总体介绍在学习通APP上进行,待与学生建立联系后,可以采取其他平台授课。教师应当做好选课学生的及时通知工作。“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络教学平台(定制版学习通)”教师操作指南见本通知附件1。

2.学生学习准备工作。学生须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开课前,登录学习通APP并完成身份认证(已使用过该平台上课的学生无需再次认证)。及时了解教师的授课安排,并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学生应当及时登录平台查看任课教师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络教学平台(定制版学习通)”学生使用指南见本通知附件2。

确因疾病、上网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线上课的同学,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向本人所在学院请假,各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3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所有已排课程无论选课人数,均需第一周开课。各二级培养单位于2月24日前,填写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向培养办报送应开、实开、缓开课程情况,于2月26日前将缓开课程情况通知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将于3月3日上午9:00-3月5日21:00组织学生开展补退选工作,各培养单位应于3月9日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到培养办办理调停课手续,并将停课情况通知教师和学生。二级培养单位应将停开课程在系统中删除。

对于缓开课程,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不再统一安排教室排课,因学生选课已经完成,如果课程按原定时间顺延,可能导致学生后半学期已选课程与顺延课程时间冲突。缓开课程由教师与学生商定补课时间,根据商定时间借教室补课。

各开课单位应做好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传达工作,做好本单位开设课程管理服务工作。

二、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

各院应根据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整体进度安排、专业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质量;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线上指导,特别是要多与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沟通,给予其人文关怀。

三、其他教学服务工作

毕业和学位申请相关事宜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安排进行。开学前三周其他教学工作,依据研究生院相关具体通知执行,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发布相关工作通知。

第1-3周线上教学期间,学习通使用技术问题请联系卢老师,电话:58908076;教学管理相关事宜请联系朱老师,电话:58902943,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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