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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跨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9-29    浏览:

各二级培养单位、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3日视我校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与互通,促进我校教职工对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和趋势的研究把握,不断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加强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德法兼修、德学兼备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跨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创新人才与国际化人才培养、专业评估、学位授权点评估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开展的跨学科教育教学探索均可申报立项。

本次申报项目须为跨学科申报。本次跨学科(含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应涵盖2个以上二级学科。2018年起,本类研究生教改项目应涵盖2个以上一级学科。

申请人可根据立项范围和原则自拟申报课题。

二、立项原则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视我校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法大研字[2016]8号)》等文件精神,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跨学科(含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研究生培养探索,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

2.注重跨学科(含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探索性。结项成果应是开展项目相关探索的实践和理论总结。

3.结合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科特色、服务面向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体现“研究生教育始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德法兼修、德学兼备”、“育人为本,创新模式,完善管理,提高质量,服务需求”等特点。

4.有利于探索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需求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有利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复合型、实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精英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拟立项资助项目数量

2017年跨学科(含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资助10项左右。

四、项目研究时间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研究时间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到期不能完成者可以办理申请延期手续。申请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相关性强。

2.申报项目要从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审核并报送研究生院。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政法大学跨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审核时应在《申报书》第四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及配套支持”中明确给每个项目的资助措施。

2.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在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20日间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含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材料)。各二级培养单位应于10月24日前将汇总好的项目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15)。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最终审议结果,确定2017年跨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七、结项与考核

1.所有立项项目应按期结项,并提交不少于一万字的结项报告或结项成果。

2.提前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项并提交结项报告或成果。

3.研究生院负责督促检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展情况,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各相关学院督促本院教改项目负责人如期保质的开展项目研究。

4.学校鼓励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积极发表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成果发表时应注明本成果为中国政法大学(××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项目编号(××××)。

八、其他相关事项

1.项目评审通过后,学校一般给予每项项目1万元资助。

2.相关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8908066,58908067。

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跨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宣传,认真组织申报,营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氛围与环境,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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