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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跨学科互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9-02    浏览: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拓宽我校研究生的知识视野,助力研究生思维创新,提高研究生的学习研究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跨学科互选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研究生选课

法学各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每人修读法学以外学科研究生课程不少于1门,学时不低于32学时,学分不少于2学分。具体课程名称由研究生从学校选课系统中自由选定。

二、法学一级学科以外其他学科专业研究生选课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儒学院所属的法学一级学科以外其他各学科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每人修读法学一级学科研究生课程不少于1门。2017年下半年实现20个法学以外学科专业100名研究生跨专业选修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

三、选课时间

本学期跨专业选修研究生课程自9月11日起,至10月16日结束。其中9月11日至9月22日是第一阶段,9月23日至10月16日是第二阶段。跨专业选课工作应在第一阶段基本完成,第二阶段为查漏补缺和学院总结阶段。

选课期间,各学院应在选课系统实时关注选课工作进展,选课结束后,制作并提交《跨专业选修研究生课程一览表》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跨专业选修研究生课程是学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各学科专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跨学科互选工作。

各学院在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应积极采取举措,缩小专业界限,打通学科壁垒,通过建设多学科交叉融合课程,创新教学方法与培养模式,多方位释放学科活力,促进各学科专业之间的渗透、交叉和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附件:《跨专业选修研究生课程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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