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的重要指示,加强首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理论支撑、决策参考、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2020年,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我校签署了《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备忘录》,并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期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工作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第一期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情况,启动第二期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工作。
一、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2023年4月;
2.开学期间,原则上每周到岗1-3天;
3.寒、暑假期间,采取集中培养的方式,按正常工作日安排到岗锻炼。
二、联合培养内容
选派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赴市委依法治市办指派的相关培养单位进行实践、锻炼。主要内容为参与法治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或培养单位组织的座谈、研讨、培训等各类活动,深入了解首都法治建设相关政策、思路和发展方向,重点参与首都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的调研和理论研究以及其他培养单位安排的日常或专项工作。
培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单位;各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及部分基层司法所);部分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处等。
三、报名条件
1.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
3.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4.有较强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理论研究及文字功底;
5.有较好的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遴选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7日11:00。
2.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员推荐表》(见附件)。研究生经导师、所在学院同意后,于2022年3月17日11:00前将报名表交至研究生院(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8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eiyangban@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58908591
附件: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员推荐表.doc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