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2021年赴江西吉安实习锻炼的通知

日期:2021-12-16    浏览:

各培养单位、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院根据与江西省吉安市委政法委合作协议,开展博士研究生实习锻炼工作。现就2021年我校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到江西吉安实习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基本情况

1.实习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

2.实习单位

主要是吉安市本级和市中心城区所在地的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3.实习形式

顶岗实习,接收单位根据博士生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博士生参与具体工作。

4.根据顶岗实习岗位特点和性质,相关政法单位指定具有较高理论和实务工作水平的领导干部,担任实习博士生的“工作导师”,研究生院予以正式聘任。

5.实习人数

3人。

6.实习期限

一般为6个月。

二、报名条件

1.我校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各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法学优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2.对吉安市政法工作有热情,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踏实,具有合作精神,有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守工作和学习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4.研究生院和江西省吉安市委政法委将对研究生实习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综合进行考评和鉴定,并计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档案;

5.实习期间应“参与一些执法办案实践,做好一个典型案例分析,开展一次专题工作调研,举办一场法治专题讲座,进行一次理想信念教育,提交一篇实习调研文章”。

  

三、相关待遇

1.实习期间,学校为实习博士生提供实习补贴,并报销往返学校和实习地之间的往返车票一次。

2.为鼓励实习博士生结合实习工作实际,思考法治建设,学校委托在吉顶岗实习的每名博士生一项创新实践项目,并拨付资助经费。

3.吉安市委政法委为顶岗实习博士生统一安排住宿,接收单位按照在职干部标准提供用餐补助。

4.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号)第九条规定:“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选派赴校级实习实践基地及与学校建立合作共建关系的边疆地区实务部门实习实践6个月以上,提交实践报告并经实践单位、培养单位与研究生院考核合格的,认定为一篇高水平学术成果,免于评审。”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1216日—20211223

2.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实习实践的研究生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实习锻炼申请表》和《中国政法大学挂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并在1223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学图书综合楼802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邮件题目请注明:吉安实习+姓名+学院+专业+博。

3.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必要时将组织答辩,遴选结果于202112月下旬确定并公布,获录取人员将于202112月下旬或2022年初赴江西吉安实习。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58908591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挂职锻炼申请表.docx

     2.中国政法大学挂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xlsx

     3.吉安市市情简介.doc

 

 

研究生院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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