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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法学》青年学苑系列活动第三期成功举办—— 平台自律与政府监管: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下的平台监管

日期:2018-07-02    浏览:

2018年6月19日晚7时,《研究生法学》“青年学苑”系列活动第三期——“平台自律与政府监管: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下的平台监管”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B209会议室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老师,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永江老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培养办公室主任肖宝兴老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刘晗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陈健老师及任启明老师作为嘉宾参加会议。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研究生法学》编辑部承办。《研究生法学》责任编辑叶一丁同学主持研讨会。

肖宝兴首先代表研究生院致欢迎辞。他对各位嘉宾、老师和同学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他对《研究生法学》进行了简要介绍,强调其坚持“培育新人、繁荣学术”的办刊宗旨,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注释体例和审稿流程,被认定为中国政法大学核心期刊。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名义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研究生法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申请审核时视为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他认为,当今社会,互联网对经济、社会的渗透加速,信息和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研讨会主题回应社会热点,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理论意义。他指出,互联网平台要持续长远发展关键要做到主体合规、行为合法、质量(产品或服务)合格,要让股东(投资人)、客户(终端消费者)、员工、商户四方面满意,要科学处理好宏观、中观和微观三层次监管的关系。他预祝会议圆满成功,为完善平台自律与政府监管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接下来,与会嘉宾老师分别分享了他们关于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下平台监管的思考与建议。

陈健从平台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障,电子商务中的虚假广告、电子标识发放和监管、电子商务的大数据分析统计、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文本的管理、税务管理,以及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侵权、电子商务中纠纷的调解和解决、案件发生后管辖权的归属、跨境从事电子商务等多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其观点和意见。

谢永江提出,网络平台监管的发展有三个阶段。网络平台新兴初期管理较少,随着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出现,平台才开始有被动的管理义务,而后平台逐渐形成网络社会,由此衍生出政府应有管理的责任。其次,政府管理面临两方面难题,一是技术欠缺,二是信息不足。最后,网络平台应承担信息管理审核、信息安全保障、违法信息处置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应鼓励平台自律,政府采取包容的态度积极引导。

费安玲针对平台自律和治理体系构建做了发言。首先,平台快速发展引发行政机关定位、公众信息获取自由权等问题亟待解决。其次,平台自律的基础是诚信,需要建立平台与平台活动者、政府管理者和公众之间新型的诚信关系。最后,可从理念、主体、内容三个角度构建平台网络综合治理体系。(1)管理是为正当经营活动服务,从而扼杀不正当经营活动。(2)主体方面,平台自身有义务阻却和预防不正当的经营行为,政府应根据审查义务做出相应处罚,行业协会需要自我监督和自我治理,而公众也需发挥监督平台公共事务的积极作用。(3)建构的过程不能依赖政府,而要依靠法治,监管的目的在于服务而非管理。

刘晗对分享经济的监管提出了许多有益看法。(1)分享经济在推动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分享经济的实质是打破旧等级结构再建立新等级结构,平台模糊了消费者与生产者等多种传统关系。(3)分享经济下平台监管的目标应兼顾安全和公平,关注歧视问题和弱势群体,寻求新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思维,形成协作监管。

任启明在介绍了平台是什么、平台改变了什么的基础上从法与经济学角度探讨平台应如何治理,认为平台就是市场交易的撮合机制。他强调了对网络平台进行监管中的“平台自我监管”“行业协会的自律”和“政府的监管”三个层次,并且提出了外生性监管模式和内生性监管模式两条进路。他认为,“平台打破了企业的边界”的论断在目前来看很难成立。

互动交流环节,各位嘉宾老师围绕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自然人登记、平台的模式、平台纠纷解决的形式和效力、平台做出的处罚是否需要公示、平台管理权限的依据等具体问题同与会师生进行了更为深入的交流互动和研讨。现场听众针对嘉宾发言内容结合自身的思考和研究提出了一些理论和实践中颇为新颖的问题,将本次研讨推向了更为纵深的领域。

最后,主持人代表与会人员感谢嘉宾的精彩演讲和研讨,《研究生法学》编辑们与各位嘉宾老师合影留念。

本次活动深入探讨了分享经济下平台自律和政府监管的困境与现实等问题,为平台自律与政府监管提供了积极有益的思考。本次研讨会嘉宾演讲内容将陆续整理成文推送,令学界及实务界人士更为全面地了解本次研讨成果,以期对我国互联网平台监管的发展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建构有所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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