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就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研工办全体工作人员(含研究生教学秘书和教务员)。
二、统计时间
截至2023年9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并于11月16日17点前将表格电子版发培养办邮箱:peiyangban@126.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教学图书楼802,联系电话:58908456。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优质高效做好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信息统计工作,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