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22-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负责人及团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及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
1.2022-2023年立项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专项项目。
2.2022-2023年立项的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一般项目。
3.2021年延期结项的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
1.2022-2023年立项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专项项目。
2.2022-2023年立项的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
2.2021年延期结项的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
二、结项程序
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结项采取项目负责人本人申请,项目指导教师审核、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研究生院抽验的方式进行。2022-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采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结项(具体程序详见附件1、附件2)。
1.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结项申请书,并上传附件。附件应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成果摘要及成果清单表》(附件3)、项目主要成果、能够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2.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项目延期申请书,同一项目只可申请一次延期结项。
3.项目指导教师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就所指导项目的结项申请、延期结项申请进行审核。
4.院学术委员会对项目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结项申请、延期结项申请进行评议。
5.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管理系统中对项目结项申请、延期结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学院结项、延期结项名单。
三、结项时间
项目负责人应在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0日内完成项目结项、延期结项系统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
四、相关管理
1.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请在2023年11月2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汇总本单位2022-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结项、延期结项情况,制作情况说明(附件4)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柴老师;联系电话:58908456、58908591;办公地点:教学图书综合楼802。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2022-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进行抽验,抽验比例为立项项目总数的20%,抽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抽验不合格的项目,视情况作出责令限期完成、撤销立项、终止研究等处理。撤销立项、终止研究的,应当追回资助经费。作出终止研究、撤销立项、追缴已经拨付经费的处理,应当听取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其他事项
资助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在学校(或培养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实践基金项目结项操作手册
2.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实践基金项目结项延期操作手册
3.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成果摘要及成果清单
4.XX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结项情况说明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