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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研究生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教学科研实习的通知

日期:2023-11-03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我校与国家检察官学院之间的合作,更好地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根据我校与国家检察官学院之间的合作意向,国家检察官学院计划接收我校研究生进行教学科研实习,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收实习对象与条件

每年分2个批次(每学期1批)接收实习生。第一批次拟接收8-12名研究生进行教学、科研实习,参与学术科研活动;在总结第一批次接收实习生工作经验基础上,第二批实习生可适当扩大规模。

第一批次接收实习生岗位及条件为:

(一)教研助理岗位:4人左右,法学理论、刑法、诉讼法学博士生,安排在教研部、图书馆,主要从事检察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二)综合管理岗位:4人左右,法律、法学硕士,安排在教务部、培训部、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办公室等部室,主要从事教学管理、培训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特点也可以到有关综合管理部门实习。

(三)编辑助理岗位:2人左右,法律、法学硕士或者博士生,安排在《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部,主要从事杂志新媒体编辑、制作、策划、宣传、推广、审稿等工作

二、实习时间

根据研究生所在学院和专业情况以及研究生个人情况,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情况下,保障正常学习和实习,实习时间为3-6个月左右不等。第一批研究生的实习时间自2023年11月开始(根据实习生个人情况),至2024年4月底左右。

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是否需要坐班,如坐班需每周到岗3天以上。

三、实习生管理与保障

(一)管理机制

实习期间,实习生的日常管理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实习生所在院校共同负责。国家检察官学院各用人部门具体负责实习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活动安排。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日常管理规定、保密规定等要求。实习结束后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出具实习证明。

(二)后勤保障

国家检察官学院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实习生可在餐厅免费用餐,可使用图书馆、健身房、球场等有关服务设施,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实习实践的研究生,请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生报名表》(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邮件题目请注明: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姓名+学号+学院+专业。

(三)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必要时将组织答辩,获录取人员将于近期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柴老师,联系电话:5890859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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