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及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学校设立2023-2024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简称“助管”),现面向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放申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岗位工作时间:
2023-2024学年秋、春季学期,不含假期岗位,具体上岗和停岗时间另见通知。
三、申请流程
1、学校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核定岗位总数,并按学生比例分配到各二级培养单位。(各院分配名额见下表)
2、2023级硕士研究生于9月1日至8日登陆智慧法大,搜索“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助管。(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各学院辅导员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于9月11日之前审核,并按分配名额要求上报学校。(操作流程见附件2)
4、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院上报情况,进行分岗位分配并公示名单。
5、助管人员于9月26-27日报到,国庆节后正式上岗。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助管岗位申请工作,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确保本科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2.各用人单位应及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认真履行考勤、网上申报工资等工作职责(以月为单位),及时上报助管人员的工作表现。
3.研究生申请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应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申请助管岗位,不能影响正常学业.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附表:
2023—2024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分配助管人数 |
法学院 |
20 |
法学实验班 |
17 |
民商经济法院 |
40 |
刑事司法学院 |
20 |
商学院 |
8 |
国际法学院 |
18 |
人文学院 |
7 |
外国语学院 |
4 |
法律硕士学院 |
40 |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
7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8 |
比较法学院 |
12 |
人权研究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7 |
社会学院 |
5 |
国际儒学院 |
2 |
证据科学研究院 |
9 |
中欧法学院 |
10 |
数据法学研究院 |
2 |
纪检监察学院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