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毕业研究生:
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安全、有序、文明离校,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2023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工作时间安排
(一)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6月15日(星期四)至6月29日(星期四):工作日工作时间。
6月30日(星期五),2023届全体毕业研究生离校完毕。
(二)2023届研究生毕业典礼
6月21日(星期三)。
二、离校事项办理方式
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应届毕业生离校-离校手续单”菜单,根据提示信息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和财务处两部门系统已与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共享,需维护自身系统中的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有效。保卫处和后勤保障处:需指派专人,负责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相关手续的办理状态。
各二级培养单位通过系统确认学生已完成离校手续办理后,为学生发放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后续事宜。
(一)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
(负责部门:图书馆)
1.6月14日起,停止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借书权限,请毕业生于6月30日前将所借图书还清(包括汇采平台和馆际互借所借图书)。
2.有图书遗失、逾期等问题的毕业生,可于6月14日至6月29日工作日办公时间,至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人工办理手续(注意:图书逾期使用费和丢书赔罚款须通过一卡通扣除,需要缴费的毕业生不要提前注销一卡通,并要存有足够的额度)。
办公电话:010-58908313,办公邮箱:dzfw8313@163.com。
3.学位论文提交
电子论文提交:通过论文答辩的博硕士毕业生可向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
纸质版论文:6月14日-6月29日工作日办公时间接收毕业生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提交3本,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提交2本)。
办公地址:学院路图书馆一层103室,特色资源与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10-58908555。
办公邮箱:cupllibts@126.com,QQ:2409388197。
(二)学费等费用清缴
(负责部门:财务处)
1.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的毕业生,请于6月18日前通过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或学号或000000。
2.毕业生的各类奖助学金及退款由相关职能部门清算后提交申报,财务处按照申报清单据实发放;如果同学们查询不到某项款项的发放记录,请联系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核实是否漏报,核实后相关职能部门会进行补报,请同学们耐心等待即可。
3.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事项具体参见校医院有关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
办公电话:010-58909148。
(三)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
(负责部门:学生处)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今年起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根据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需要,毕业生可将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或核验编号、核验二维码(可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以下简称全国登记系统)下载,提供给相关部门查询核验。
2.毕业生须登录校就业创业信息网(scc.cupl.edu.cn),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就业指导中心将于每个工作日下班前对已完成登记并通过院、校审核的登记信息同步更新至全国登记系统,毕业生可自行登录确认,形成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
3.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8月31日前通过校就业创业信息网“毕业去向变更”模块更新毕业去向登记信息。
4.定向和委培生无需登录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填报毕业去向,学校依据学籍信息同步毕业去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生如毕业离校前已完成就业协议书签订,将就业协议书首联原件交至就业中心后方予同步毕业去向信息。
5.所有毕业生(含定向委培生)均需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完成去向登记确认手续(微信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选择“去向登记确认”模块)。
毕业生完成“去向登记确认”后方可进行核验授权,下载去向登记核验报告或提供核验报告编号。(如迁转档案、户口需按照学籍科、户籍科要求登记、上报相关信息)。
6.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安排,请同学们在进行毕业去向登记时,配合完成“2023届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
办公地点:学院路校区图书综合楼0842
办公电话:010-58908090。
(四)户籍迁出手续办理
(负责部门:保卫处)
特别提醒:①户口迁出的学生在截止申请时间的3个工作日后,请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出材料。②领取户口迁出材料后请及时落户、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注意有效期限。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1.户口迁出每年仅在夏季毕业季集中办理一次,需要在夏季毕业季将本人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出的同学,请于2023年6月8日至6月18日登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2023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填写毕业生户籍迁转详细地址--点击保存”进行申报,系统会在6月18日24:00准时关闭,届时,系统不能再进行申报,请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2.户口迁往北京市内的同学,单位解决北京户口的请把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俗称本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所在单位落户;单位不能解决户口的请将户口迁往可以落户的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在京继续升学为博士研究生的同学,包括本校硕升博的同学,请在2023级新生开学报到时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至新院校,否则无法完成落户。
3.户口迁往京外的同学,务必要提前和同意落户单位进行联系,确定户口迁移详细地址,要具体到省、市、区(县)、乡、门牌号。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妥善保管,切勿丢失,请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40日内交至落户地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办理落户,以免过期。
4.在截止申报时间前,已在“毕业生户籍迁转详细地址”上填写申报过将本人户籍从学校集体户迁出的同学,请在截止申请时间后的3个工作日内(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户籍科(6号楼东侧平房604)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
5.在截止申报时间后,系统同时关闭。未在“毕业生户籍迁转详细地址”填写申报的毕业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先到学校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尔后再拿着户籍科开具的介绍信到北太平庄派出所办理个人户口迁移(迁往北京市内的不需到北太平庄派出所)。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委托书(无格式要求,写清转迁详细地址)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支援西部、村官和社区工作者的户口在校可保留2年,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请及时将户口迁出,以免将来使用户口造成不便。
8.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的同学(本校硕升博),常住人口登记卡暂存学校,开学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到户籍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至录取学院重新进行落户。具体要求,请以《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及要求为准。
9.户口需暂存学校的学生,常住人口登记卡借出后未归还至户籍科的,应一周内归还户籍科集中统一管理,以防丢失。北太平庄派出所要求,若毕业后本人页丢失,不再补办,仅限迁出。
10.根据北太平庄派出所要求,学生毕业后户口应尽快迁出。毕业满2年户口仍未迁出的学生,由北太平庄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该生入学前生源地,派出所迁出时不再通知本人。(北太平庄派出所将学生本人户口迁出,并非是通过公安网自动将户口迁回生源地直接落户,而仅仅是显示本人户口迁出状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使用户口,故仍需本人前往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户籍登记地址(即户口首页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户籍登记机关: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公安分局北太平庄派出所。
办公地址:6号楼东侧平房604室。
办公电话:010-58908101。
(五)校园卡、校园网网费退费
(负责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1.毕业生离校前还清图书馆欠款,建议离校前自行消费完毕。
2.网信办在毕业生学籍状态改变后将校园卡、上网帐户冻结,并在冻结后一个月内将校园卡和上网帐户的余额汇总成退费清单,提交财务处后进行销户。校园卡和上网帐户余额通过学校财务处统一转入本人所登记的银行卡账户里。
3.特别提醒:为了保证退费正常,请毕业生保持该银行卡的状态正常。需要退费但没有登记银行卡的毕业生于请于7月10日前登录智慧法大网上办事大厅,在财务处的“银行卡号变更申请(学生)”进行变更登记。
4.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请及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学籍异动中完成延期毕业的申请与审批手续,否则会影响校园卡使用。
卡务部
昌平校区:格物楼格塔103,58909617。
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A105,58908452。
网络服务中心
昌平校区:格物楼C310,58909530。
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717,58908451。
(六)毕业生档案邮寄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
1.毕业研究生档案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递转。2023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全部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需要转出档案的毕业研究生,须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https://dj.ncss.cn/htgl/),填写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务必和档案接收部门确认投递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档案投递的延误和遗漏。特殊情况需要自提档案的,需提供档案接收单位调档函(注明“同意本人自提”)。
2.档案转出后,可登录智慧法大-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毕业生离校-档案邮寄地址确认页面查询EMS单号(仅供查询EMS单号使用)。
3.无法登录研究生系统的毕业生,需发送个人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院)到yydas@cupl.edu.cn咨询。
填写时间:6月16日起
办公地址: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0812
办公电话:010-58908173
(七)退宿手续办理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学院路校区退宿手续办理:
1.退钥匙。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请将本人行李物品带出宿舍,并将宿舍钥匙归还所在学生公寓楼值班室,本人签字确认。
2.退空调遥控器。宿舍空调遥控器由各宿舍宿舍长(或最后一位离校学生)归还所在学生公寓楼值班室,并签字确认。
3.退电卡。宿舍无余电或无需办理余电退费的,电卡由各宿舍宿舍长(或最后一位离校学生)直接归还所在学生公寓楼值班室,并签字确认。宿舍有余电且需办理退费的,一号学生公寓需持电卡至宿舍电表处读卡,待读卡成功显示剩余电量后拍照留存,二号学生公寓直接至宿舍电表处,将电表显示当前余额拍照留存,由各宿舍宿舍长(或最后一位离校学生)持电卡和照片到学院路物业收费大厅办理退卡和退费登记事宜。收费大厅仅登记退费相关信息,具体退费流程由财务处统一操作。
办理时间:6月21日-6月30日。
办理地点及办公电话:
宿舍钥匙、空调遥控器、无退费电卡退还:一号学生公寓值班室(58908160)、二号学生公寓值班室(58908162)。
需退费电卡退还及退费登记:学院路物业收费大厅(综合科研楼A104,电话58908503),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周六日14:00-18:00。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58908157。
(八)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党、团组织关系迁移,依照组织部、团委有关通知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
三、文明离校提示
1.研究生在离校前应将所借学校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借出单位,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研究生协助导师做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离校前也务必归还。
2.研究生离校前,做到人离寝室净、楼空公物全,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23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