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倡导和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培养研究生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全校树立一批“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先进典型,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管理助理在岗研究生(不含临时岗位)。
二、评选名额:推荐评选名额50人。
三、评选条件
1.自2021年10月至今参加管理助理工作;
2.能积极主动参与管理助理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表现突出;
3.能正确处理助管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必修课不及格,无不良记录;
4.已获得“管理助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同学,本年度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6月17日—6月21日:推荐或自荐,提交审批表
由用人部门进行评议推荐或研究生自荐,需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1)。
(二)6月22日—6月28日:审核、评选、公示
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先进个人审批表》(纸质版)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教学图书综合楼0843),也可提交PDF版至办公室邮箱yangongban0843@163.com。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并由用人单位、管理助理学生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予以评审,获奖名单进行为期2天公示。
五、奖励与表彰
被评为“管理助理先进个人”的研究生,由学校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助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各用人部门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确保评选质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8908594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先进个人审批表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