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应急管理学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1年度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本市应急管理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品德、知识、能力和创新为标准,评定出一批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为本市应急管理事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定质量和水平。
二、评定范围
优秀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评定范围为我校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的在读研究生。
三、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
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勤于学习,敢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
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参评人员在硕士或博士在读期间仅能申报一次(成果仅能用一次)。
(一)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博士研究生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在应急管理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出版学术专著,且必须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1.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含3篇)SCI、EI论文(提供录用证明);
3.排名须在前三名之内(包含第三名)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相关标准1项以上(含1项);
4.博士期间加权成绩在年级前30%.
(二)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在应急管理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至少符合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1.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EI论文(提供录用证明);
3.排名须在前三名之内(包含第三名)授权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相关标准1项以上(含1项);
4.硕士期间加权成绩在年级前20%.
(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在省部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前三名的;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的;
3.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成绩突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评定程序
符合评定条件的我校在读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进行推荐申报。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情况,择优推荐不超过4名优秀研究生(含4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各不超过2名)。
申请人应提交纸质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申报书》(附件);答辩PPT,答辩时间8分钟,PPT内容须能反映本人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能力水平;近期标准照片(2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单位+评定类别”;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专著首页,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eiyangban@126.com),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11日前送至教学图书综合楼802培养办公室。相关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电话:58908067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