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2020年赴江西吉安实习锻炼的通知

日期:2020-11-14    浏览:

各培养单位、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院根据与江西省吉安市委政法委合作协议,开展博士研究生实习锻炼工作。现就2020年我校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到江西吉安实习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基本情况

1.实习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

2.实习单位

主要是吉安市本级和市中心城区所在地的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3.实习形式

顶岗实习,接收单位根据博士生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博士生参与具体工作。

4.根据顶岗实习岗位特点和性质,相关政法单位指定具有较高理论和实务工作水平的领导干部,担任实习博士生的“工作导师”,研究生院予以正式聘任。

5.实习人数

男、女生各2人,共4人。

6.实习期限

一般为6个月。

二、报名条件

1.我校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法学优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2.对吉安市政法工作有热情,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踏实,具有合作精神,有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守工作和学习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4.研究生院和江西省吉安市委政法委将对研究生实习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综合进行考评和鉴定,并计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档案。

5.实习期间应“参与一些执法办案实践,做好一个典型案例分析,开展一次专题工作调研,举办一场法治专题讲座,进行一次理想信念教育,提交一篇实习调研文章”。

三、相关待遇

1.实习期间,学校为实习博士生提供实习补贴,并报销往返学校和实习地之间的往返车票一次。

2.为鼓励实习博士生结合实习工作实际,思考法治建设,学校委托在吉顶岗实习的每名博士生一项创新实践项目,并拨付资助经费。

3.吉安市委政法委为顶岗实习博士生统一安排住宿,接收单位按照在职干部标准提供用餐补助。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1月16日

2.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实习实践的研究生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实习锻炼申请表》,并在11月16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旧1号楼315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指定电子邮箱,邮件题目请注明:吉安实习+姓名+学院+专业+博。

3.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必要时将组织答辩,遴选结果于2020年11月中旬确定并公布,获录取人员将于2020年11月中下旬赴江西吉安实习。

五、特别说明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毕业和学位前)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申请标准:

(1)2019年10月18日后,赴与法大就读专业一致或对应的世界前50名学科所在院校或世界知名研究机构联合培养6个月以上;

(2)2019年10月18日后,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选派赴学校建立的校级实习实践基地及与学校建立合作共建关系的边疆地区实务部门实习实践6个月以上,提交实践报告并经实践单位、培养单位与研究生院考核合格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58902943

报名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交表地址: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15室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4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