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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检察官谈新时代重罪检察的几点思考——应用型法学博士生《司法前沿》课程第二讲顺利举行

日期:2020-06-04    浏览:

6月2日晚上,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应用型法学博士生《司法前沿》课程第二讲在腾讯会议平台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元明以《关于新时代重罪检察的几点思考》为主题进行专题授课。

元明厅长首先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主要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也称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由最高检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重大犯罪检察工作,负责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指导地方各级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工作。他强调,作为重罪检察部门,第二检察厅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肩负着重大职责。

随后,元明厅长通过“四个重”阐释对重罪的理解,分享在办案中积累的关于新时代重罪检察的思考。其一,地位重要: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保护的法益重大,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检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刀把子”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其二,案情重大:重罪检察部门管辖的罪名不是最多的,但多数案件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且处理困难。实践中,多数重罪案件迅速赢得舆论广泛关注。他认为公安机关与检察部门应当主动协调分歧,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双赢共赢;提高办案质量更是始终的追求,司法判案判的是他人的人生。其三,多方重视:不仅重大敏感案件饱受关注,醉驾案件也很受关注。针对近两年“醉驾”案件跃居刑事案件首位,第二检察厅正在研究制定办理“醉驾”案件的指导意见,推进“醉驾”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第二检察厅的职责使命。其四,最多重刑:在重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首先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办理重罪案件时,首要审查判断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如果可以适用,则必须要适用;如果不可以适用,则要说明不适用的理由。有些重罪案件量刑幅度非常大,因此提出精准量刑建议难度较大。在适用制度的前期,重罪案件可以提出幅度量刑建议,但要逐步积累经验,加强量刑建议学习培训,逐步缩小量刑建议的幅度,最终实现确定刑的量刑建议。

讲课过程中,元明厅长多次强调多翻看案例、多进行阅卷;多次嘱托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要严厉打击犯罪。元明厅长两个半小时的线上讲课,既彰显了理论高度,又体现了实践深度,精彩之处无不展现了共和国一级高级检察官的智慧洞见和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坚定信念。

《司法前沿》网络授课第二讲在学生的一致好评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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