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岗位聘任研究生课时、课堂外教学活动及研究生 教学成果认定科研成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0-10    浏览:

各二级聘任单位、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研究生院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对教师研究生课时、课堂外教学活动等进行认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时认定

申请人无需在系统中填报,直接填写《2019年度岗位聘任研究生课时认定表》(附件一),并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师所属二级培养单位,由各二级聘任单位收齐后,于10月14日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予以审核认定。

二、课堂外教学认定

认定内容:主持研究院培养办公室负责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指导研究生(博士、硕士)创新实践项目以及应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项目。

参加岗位聘任的教师须在系统中填写上述内容,并按照人事处文件规定自行填写《研究生课堂外教学活动认定表》(附件二),连同相关书面材料原件上报各二级聘任单位,由各二级聘任单位汇总后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三、教学成果认定科研成果

参加岗位聘任的教师须在系统中填写该部分内容,并按照人事处文件规定自行填写《研究生教学成果认定表》(附件三),连同相关书面材料原件上报各二级聘任单位,由各二级聘任单位汇总后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四、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于10月14日,在研究生院旧1号楼306、315对各二级聘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认定。各二级聘任单位应在认定日提交《研究生课时认定表》、《研究生课堂外教学活动认定表》、《研究生教学成果认定表》及相关书面材料原件。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

课时认定:旧一号楼306彭姣 58908456

课堂外、教学认定科研:旧一号楼315钟慧文 电话58908067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