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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9级研究生选课说明

日期:2019-09-03    浏览:

为加强对2019级研究生选课的指导,提高选课效率,方便2019级研究生选课,现将选课说明公布如下:

一、选课前的准备

研究生须完成注册方能进行选课。选课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前研究生应认真学习本专业培养方案。

(一)选课链接是什么?

http://gms.cupl.edu.cn/Login.aspx(内网、外网的同学都可以访问)

或:http://61.50.139.39/Login.aspx(这个只能内网访问)

(二)用户名和密码是什么?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研究生学号,为保证安全,请及时修改密码。

(三)有预选和正选之分吗?

选课就是正选。

(四)只能用电脑登录选课系统吗?

任何能联网的可移动设备都可以访问,登录地址选择外网访问http://gms.cupl.edu.cn/

二、需要选什么课

(一)培养方案在哪里可以找到?

培养方案在研究生选课页面点击左侧“课程学习”,再点击“查看培养方案”。研究生也可以咨询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对培养方案的内容有疑问向谁咨询?

请联系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或本研究所或专业负责人。

(三)选几门课有要求吗?有最高和最低学分限制吗?

目前对选课门数和最高学分都没有限制,但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研究生在学期间修读的课程,如果没能通过考试或放弃考试的(成绩将按0分计入),系统中会真实记录成绩,成绩单上会真实记录,会降低成绩单的绩点。

(四)第一学期可以先不选课吗?

有些学位课程是直接置入研究生课表的,如果不正常进行修读,可能会影响成绩单绩点,甚至因为学位课成绩在同一学期不及格门数超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导致终止学习资格。

如果研究生无法在校正常参加教学活动,可以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休学。

(五)学位课和限选课是直接置入课表不用选了吗?

因学位课和限选课存在分班授课情况,如果培养方案上规定的学位课和限选课没有提前置入,还需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课。

此外,读书报告、学期论文、课题研究、社会实践等类似的其他环节的课程都是研工办老师统一进行预置,研究生不需要进行选课。

(六)什么样的课程是跨一级学科课程?

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课程就是修读了跨一级学科课程,研究生可以在选课页面看到课表标注的学科门类。

修读学校开设的“跨学科课程”也属于修读跨一级学科课程,跨学科课程列表请详见本通知附件1。

通过参加研究生运动会获得的学分为跨一级学科课程学分。

三、选课时间

为保证选课有序进行,本学期实行分阶段选课,具体安排为:

第一阶段:学术型硕士(中欧法学院除外)、专业型硕士(MBA中心、MPA中心、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除外)选修除公共外语外的课程。

9月5日(星期四)08:00——9月8日(周日)08:00

第二阶段:所有博士、学术型硕士(中欧法学院)、专业型硕士(MBA中心、MPA中心、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选修除公共外语外的课程。

9月7日(周六)08:00——9月10日(周二)08:00

第三阶段 选修公共外语

9月10日(周二)08:00——学术型硕士(中欧法学院除外)、专业型硕士(MBA中心、MPA中心、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除外)

17:00——所有博士、学术型硕士(中欧法学院)、专业型硕士(MBA中心、MPA中心、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

注:请研究生提前阅读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开课事项的有关通知

2019级博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通知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90901F0617632CC8

2019级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开课有关事项通知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4E6D980FDDA6800C

第四阶段 补选、退选

9月11日(周三)14:00——9月23日(周一)08:00

四、注意事项

1. 2019级学术型硕士需要在毕业前修读至少2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

2. 原则上研究生不得跨年级选课。

3. 选课人数不足10人(招生规模原因除外),属于学位课程的,停止该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二级培养单位安排其他老师授课;属于选修课的,该课程在当学期停开。

4. 研究生选定课程后未履行规定手续且不参加教学活动的,按照旷课处理。凡旷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规定学时三分之一,或者未完成教师规定的平时作业要求的,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选课流程图详见本通知附件2.

研究生在选课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以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和研究生院教学服务中心老师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教学楼501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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