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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研究生赴北京市国资系统相关企业实习的通知

日期:2015-04-30    浏览:

为促进北京市国资系统企业管理水平与效率的提升,搭建研究生培养实践平台,增强研究生的社会服务能力,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选拔模式,研究生院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产学研联合共建协议,决定共同建设“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根据协议,我校将遴选研究生赴北京市国资系统相关企业实习。现将2015年实习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15年春夏,实习期一般为3-4个月左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二、实习单位、岗位与人数

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的北京市国资系统相关企业为:

京城机电、城建集团、北辰集团、建工集团、住总集团、电子控股、首创集团、京粮集团、王府井百货、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等共54个北京市知名企业。

实习岗位为上述各知名企业法务部相关职位。实习单位将为实习人员提供交通和用餐补贴。

实习人数:上述企业各接收1人。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1、我校法学各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专业研究生优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2、对企业法律实务或相关工作有热情,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踏实,具有合作精神,有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守工作和学习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4、研究生院和相关实习单位将对挂职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综合进行考评和鉴定,并计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档案。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5月8日;

2、报名程序:

报名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院路校区办公楼--老1号楼315室)

报名咨询联系人:肖老师;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3、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遴选结果于2015年5月上旬确定。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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