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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2014年赴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的通知

日期:2014-04-24    浏览:

近日,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商请我校遴选1名优秀博士研究生赴该院挂职锻炼。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情况

1.挂职时间为2014年春季至秋季(期限为半年左右)。

2.挂职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3.挂职职务:政治处主任助理,专题负责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我校1名全日制刑事诉讼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术注重实务、研究能力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2.对司法、行政或相关工作有热情,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踏实,具有合作精神,有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守工作和学习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4.研究生院和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将对挂职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综合进行考评和鉴定,并计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档案。

三、工作生活待遇

挂职期间,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将解决住宿、就餐问题,同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4月29日;

2.报名程序:

有意参加挂职实践的博士研究生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挂职实践申请表》,并在4月29日中午11:3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指定电子邮箱,邮件题目请注明:挂职申请+姓名+学院+专业。

报名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院路校区办公楼--老1号楼315室)

报名咨询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58908066

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3.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必要时将组织答辩,遴选结果于2014年5月确定并公布,获录取人员将于2014年5月底赴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挂职。

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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