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2014年赴山东省泰安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日期:2014-02-21    浏览:

为加强校地合作,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方式,提升地方干部专业化水平,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研究生院2012年与山东省泰安市委组织部签署了博士研究生赴泰安市挂职锻炼相关协议。2013年研究生院选派了5名博士研究生赴泰安市相关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挂职,并取得良好效果。现就2014年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赴泰安市有关单位挂职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情况

1、挂职时间为2014年春夏季期(期限为五至六个月);

2、挂职单位主要是(但不限于)市县两级公、检、法机关,非法学专业博士生,可派往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

3、挂职职务为县(市)区法院院长助理、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委办局局长助理、国有企业总经理助理等,挂职人员分管或协助分管一方面工作,以“顶岗挂职”的形式,参与实质性工作;

4、为挂职博士生安排工作导师,主要包括挂职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市委组织部指定的具有较高理论和实务工作水平的市县领导同志。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领域不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2、对司法、行政或相关工作有热情,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踏实,具有合作精神,有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守工作和学习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4、研究生院和泰安市委组织部将对挂职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综合进行考评和鉴定,并计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档案。

三、工作生活待遇

1、挂职期间,学校为挂职博士生提供挂职补贴,并报销往返学校和挂职地之间往返车票一次。

2、其他具体工作生活待遇,由泰安市委组织部参照泰安市有关同级干部确定。

3.挂职期结束,经挂职单位和学校考核合格,圆满完成挂职任务的同学,学校将颁发“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奖”荣誉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2月26日;

2、报名程序:

有意参加挂职实践的博士研究生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挂职实践申请表》,并在2月26日中午11:3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指定电子邮箱,邮件题目请注明:挂职申请+姓名+学院+专业。

报名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院路校区办公楼--老1号楼315室)

报名咨询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58908066

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3、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必要时将组织答辩,遴选结果于2014年3月确定并公布。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挂职实践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4年2月21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