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11-22    浏览:

各二级培养单位: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注册在校的2014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各二级培养单位按二级学科组织申报,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可申报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0%。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本人导师同意,并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包括导师)的推荐意见。

(二)项目选题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研究内容有创新,方法得当,研究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和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不得同时申请。

三、评审原则和标准

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遵循“科研导向、面向现实、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前期工作基础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特色鲜明;

(三)研究思路和技术具有可行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明显创新,能够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四)申报材料论证充分,推理严密,逻辑性强,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五)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或者有望成为校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  

(六)有望冲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项目,予以优先重点资助。

四、评审程序

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推荐,研究生院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和资格审查。

项目申报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申报书》,并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申报时间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2月11日。

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应对申报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推荐。

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申报项目的导师意见和专家推荐意见,对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创新性、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审查后,签署审议结果和推荐意见,将所要推荐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申报书》及其电子版和各学院《XXX院申报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3年12月18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58908456;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三)研究生院复查申报资格并组织评审。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资格、申报项目的有关内容是否符合创新基金资助范围及要求等进行复查,并组织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的项目。评审程序参照创新实践项目评审程序进行。

(四)公示和公布。

评审结果将于2014年1月中旬前,通过学校网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天。

任何人均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需针对拟立项项目提出。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异议。

公示期满后,研究生院将发文公布获得资助的项目及申请人名单。

五、资助数量及资助金额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经费情况,2014年拟资助30项左右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10000元。

六、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的管理详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