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项目团队及个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及相关规定,现将201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结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立项负责人应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
2.《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成果清单》。
3.项目主要成果及能够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结项材料提交形式和要求
1.本通知所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第1、2、3项材料应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版。
2.书面材料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出具一份本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说明。学生书面材料和情况说明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肖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58908066、58908456;办公地点:学院路校区办公楼303室;材料电子版发至:peiyangban@126.com。
3.截止时间:所有材料应在11月19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结项相关管理规定
项目结项应当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项目成果报告。研究生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阶段性成果报告、结项报告进行验收,合格者予以通过。
研究生院还将组织专家组对2012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立项项目总数的20%,抽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视情况作出责令限期完成、撤销立项、终止研究等处理。
撤销立项、终止研究的,应当追回资助经费。
作出终止研究、撤销立项、追缴已经拨付经费的处理,应当听取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其他事项
资助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在学校(或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