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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研究生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的通知

日期:2025-02-24    浏览:

各培养单位、在读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我校与国家检察官学院(以下简称“检察官学院”)之间的合作,更好地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根据我校与检察官学院之间的合作意向,检察官学院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岗位
   拟接收法律实习生8名左右,在中检网院办公室、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部、《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应用研究部等部门实习(部门简介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和参与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检察文章撰写编辑审稿、资料收集等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教育,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检察理论和检察实践的学习、了解和认识,促进对法学相关理论的理解和实践问题的思考研究等。
   实行实习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教师或行政人员担任指导老师,实行一对一带教。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实习工作。
   实习期限为3-6个月(视学生个人情况、学校安排可以适当延长),实习时间自2025年3月初至2025年7月中旬,每周需到岗3天以上。
   二、人选条件
   接收法律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
   2. 法学、法律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3. 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相关专业知识和道德素质,具备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4. 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保证实习时间。
   三、接收程序
   实习人员由院校统一组织推荐,由学院根据推荐人员的专业背景,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具体实习岗位。
   四、工作纪律和实习保障
   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日常管理规定、保密规定等要求。学院为实习生提供班车,餐厅免费用餐,可使用图书馆、健身房、球场等有关服务设施。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实习实践的研究生,请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生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peiyangban@126.com,邮件题目请注明: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姓名+学号+学院+专业。
  (三)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必要时将组织答辩,获录取人员将于近期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58908456。
   六、注意事项
   原则上,被录取为检察官学院实习生的研究生同学不得中途退出,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时间,做好实习安排,保证实习时间。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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