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休学期满,应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复学申请并办理复学手续。
根据二级培养单位上报的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1),有1名研究生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研究生院拟对其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法大发[2021]62号)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报学校处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月6日—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上述同学于公示期内联系研究生院或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