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和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法大发〔2022〕7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校现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详见《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另行发放)。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二级培养单位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每学年第一学期,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原则,将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分配到各二级培养单位。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另行发放)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可根据《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审。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成员有变动的,需报送最新名单。
(三)二级培养单位评审(10月18日前完成)
二级培养单位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包括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培养单位评定、5个工作日公示、异议处理以及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审定等程序,具体各项程序的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告知所有参评学生。
(四)操作流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2022、2023、2024级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智慧法大(http://ca.cupl.edu.cn)(如本链接失效可从“智慧法大”进入),点击“学工系统→智慧学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操作指南见附件3)
2.各二级培养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辅导员、主管院领导登录智慧法大,“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审核页面”。(操作指南见附件4)
(五)学校审核(10月24日至11月4日)
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印发公文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公布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对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的最高荣誉,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全程监督指导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公示异议要进行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奖学金的评审,名额可以向基础学科适当倾斜。各二级培养单位应于10月18日前将评审报告、获奖学生名单纸质版(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于12月31日前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
(四)《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或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
(五)欢迎广大师生及时反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政策、程序执行的相关问题和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或书面材料的形式提交,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回复。
联系人:刘瑞琴 联系电话: 58908594
邮 箱:yangongban0843@163.com
办公地点:教学图书综合楼0843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额分配表(另行发放)
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评奖学生端操作手册v1
4.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评奖教师端操作手册v1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