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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研究生2024年下半年赴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实习锻炼的通知

日期:2024-07-05    浏览: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院根据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合作意向,开展研究生实习锻炼工作。现就2024半年我校选派优秀研究生到江西景德镇实习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基本情况

1.实习地点

江西省景德镇市。

2.实习单位

江西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

3.实习形式

顶岗实习,接收单位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生参与具体工作。

4.根据顶岗实习岗位特点和性质,江西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或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员额检察官,担任实习生的工作导师,研究生院予以正式聘任。

5.实习人数

法学类的可以在5人以内。

6.实习时间

715日开始,为期6个月。

二、报名条件

1.我校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等学科各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条件,法学优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2.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有热情,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踏实,具有合作精神,有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守工作和学习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4.研究生院和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将对研究生实习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综合进行考评和鉴定,并计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档案;

5.实习期间应“参与一些执法办案实践,做好一个典型案例分析,开展一次专题工作调研,举办一场法治专题讲座,进行一次理想信念教育,提交一篇实习调研文章”。

三、相关待遇

1.学校为实习生报销往返学校和实习地之间的往返车票一次。

2.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为实习生统一安排住宿,接收单位按照在职干部标准提供用餐。

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号)第九条规定:“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选派赴校级实习实践基地及与学校建立合作共建关系的边疆地区实务部门实习实践6个月以上,提交实践报告并经实践单位、培养单位与研究生院考核合格的,认定为一篇高水平学术成果,免于评审。”

4.实习期满,经实习单位考核和学校鉴定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研究生院授予专业实习先进个人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75日—2024711日。

2.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实习实践的研究生请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实习锻炼申请表》和《中国政法大学挂职研究生信息登记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邮件题目请注明:景德镇人民检察院实习+姓名+学院+专业+/

3.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获录取人员将于715赴江西景德镇实习。



研究生院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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