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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研究生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的通知

日期:2024-06-27    浏览:

各培养单位、在读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推动我校与国家检察官学院(以下简称“检察官学院”)之间的合作,更好地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根据我校与检察官学院之间的合作意向,检察官学院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实习对象与条件

每年分2个批次(每学期1批)接收实习生。本批次拟接收13名研究生进行教学、科研实习,参与学术科研活动;本批次接收实习生岗位及条件详见《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接收实习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实习时间

根据研究生所在学院和专业情况以及研究生个人情况,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情况下,保障正常学习和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4个月。本批次研究生的实习时间自20249月开始,至20251月左右。

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是否需要坐班,如坐班,每周到岗需不少于3天。

三、实习生管理与保障

(一)管理机制

实习期间,实习生的日常管理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实习生所在院校共同负责。国家检察官学院各用人部门具体负责实习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活动安排。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日常管理规定、保密规定等要求。实习结束后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出具实习证明。

(二)后勤保障

国家检察官学院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实习生可在餐厅免费用餐,可使用图书馆、健身房、球场等有关服务设施,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627日—202473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实习实践的研究生,请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生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邮件题目请注明: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姓名+学号+学院+专业。

(三)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必要时将组织答辩,获录取人员将于近期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实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908456

五、注意事项

原则上,被录取为检察官学院实习生的研究生同学不得中途退出,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时间,做好实习安排,保证实习时间。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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