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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的通知

日期:2024-05-15    浏览:

相关培养单位、法学及法律硕士专业在读研究生: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我校接收研究生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专业实习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及培养方案要求完成。

二、人选条件

1、专业及年级:

法学各专业2022级、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20222023级研究生;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2023级研究生。

2、实习时间:20247月至9月初;

3、能保证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4、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实习待遇

1、提供工作日用餐(实习单位提供);

2、每月补助1800元(实习单位提供)。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202452112:00前与个人简历一并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peiyangban@126.com,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实习接收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后,培养办将公布入选学生名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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