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

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考核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8    浏览:

各有关学院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规定,博士后入站满12个月应进行中期考核,请各有关学院组织博士后中期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春季入站博士后,具体名单见《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春季入站博士后名单》 (附件1)

二、考核时间

20221125日前完成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考核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通知本院所属博士后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时进行中期考核;

2.博士后须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博士后开题报告(格式自定)及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复印件给合作导师审阅;

3.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对博士后入站一年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博士后开题报告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附件2)上签署考评意见;

4.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1125日前将考核表、开题报告及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并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教学图书综合楼808室)。

四、其他

1.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的,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附件3),经合作导师和学院博士后工作小组同意后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延期申请应于930日前提出,延期考核应于本年度1231日前完成。

2.无故缺席、未能按期完成本次考核的博士后,将按中途退站处理。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58902943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春季入站博士后名单

      2.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3.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29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