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及博士后人员: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校2017年及以前入站的博士后人员应于2019年6月28前出站。现将相关出站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出站考核答辩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14日,办理出站手续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8日。各有关学院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通知本学院出站博士后人员及其合作导师(附件1)准备出站事宜。
二、博士后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出站考核申请
博士后提交出站申请、博士后报告及各类表格,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人员在站科研管理及考核办法》,对申请人员在站期间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评审表》(附件2)中的“表C:申请人员在站期间科研任务审核表”签署意见。审核结束后退还科研成果原件。
通过审核符合出站考核条件的,各学院安排其进行“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并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人员在站科研管理及考核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著”系指已经出版的学术专著,“论文”系指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且均为第一作者撰写;“科研项目系”系指作为独立主持人或第一主持人的项目。
不以“中国政法大学”或“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为第一作者单位的,一律不予以统计。
第三条博士后人员在发表依托学校或博士后流动站申获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时,必须且只能以“中国政法大学”或“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为第一作者单位,并按照相关要求标明赞助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第四条全脱产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必须在完成13万字以上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上发表论文3篇。
半脱产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必须在完成10万字以上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在前款所述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期刊分类及折算办法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
除上述成果外,如有其他科研成果,经学校科研处认定后可以予以统计。
第五条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依托学校或博士后流动站申获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在统计科研任务时,可以按1篇CSSCI论文计算。
三、博士后向学院提交出站考核申请和出站材料
博士后人员执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用印确认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评审表》表C,向学院申请出站考核。并于答辩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原件(网上办公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后下载打印),博士后人员需于6月14日前通过全国博士后交互网上办公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申请出站,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出站信息,提交出站申请,在线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并在表上签字。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下载区)原件。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附件3)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后生成下载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原件。
5、《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评审表》原件,该表的表C和表F应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用印。
6、《博士后研究报告》12份。
以上材料除《博士后研究报告》外均无需装订,用长尾夹夹住即可。
出站人员应根据《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附件5)(可根据学科特点适当调整),打印《博士后研究报告》。封面由学校免费提供,在文化楼4单元101室(电话62232789)领取,打印、装订费用自理。
四、学院组织博士后出站报告会
学院为每名博士后聘任5名或7名专家(含1名校外专家)组成博士后出站考核专家组,并推举1名教授(博士后人员本人合作导师除外)担任考核专家组长。
答辩会结束后,填写校内外《出站考核费用申领单》(附件6、附件7)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考核费用将打入专家工资帐号或银行帐户。
学院应提前将《博士后研究报告》送给考核小组成员阅读,在校园公告栏上或校园网上张贴“博士后出站报告会”信息。
五、“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基本程序
出站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2个小时,基本程序如下:
1、合作导师介绍与会人员及博士后人员基本情况
2、博士后人员介绍在站期间科研任务完成情况
3、博士后人员阐述《博士后报告》基本要点
4、考核专家提问与博士后人员答辩
5、博士后人员回避,考核专家商议形成意见,填写如下表格:《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评审表》(表E部分)
6、考核专家组成员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评审表》(表E部分)签字
7、考核专家组长向博士后人员宣布考核综合意见和结果
8、结束
六、学院报送博士后出站材料
各学院在完成博士后出站报告会后,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第一栏“流动站审核意见”签署意见,并于6月2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原件)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学院需在“流动站审核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原件)
3、出站后选择留设站单位工作或者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提交接收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者同意录用证明等过程性材料代替。(备注①如接收单位为企业,同时需提供自出站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②如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同时需出具接收单位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立户证明。)
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原件)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原件)
6、《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评审表》(原件)
7、《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出站报告会记录》(原件)
8、《博士后研究报告》4份
以上材料除《博士后研究报告》外均无需装订,用长尾夹夹住即可。
七、博士后办理出站转单
博士后下载《博士后出站转单》(附件8),6月28日前办理如下手续:
1、图书馆典藏流通部(58908321),办理图书清退
2、物业管理中心(58908168),办理水费结算
3、卡务中心(58908452),办理注销一卡通
4、财务处(58908096),办理经费结算
5、学生公寓科(58908157),办理退宿
八、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出站手续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博士后进出站有关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21号)文件,博士后人员进、出、退站工作均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办结。博士后出站材料完备后,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出站申请。经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系统审批通过后,即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取电子版证书。
需办理出站户口迁移的博士后,请仔细阅读《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工作的通知》(附件9),按照要求办理户口相关事宜。
九、博士后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后将《博士后出站转单》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退还博士后公寓钥匙,签领博士后档案材料。
十、延期出站申请
2017年入站无法按时出站的博士后人员须于6月21日前下载并填写《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附件10),经合作导师签字同意、所在学院盖章同意后,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十一、延期出站人员办理退宿手续
延期出站人员须于6月28日前办理《博士后出站转单》中的“房产科、物业管理中心、财务处”等部门的业务,并将《博士后出站转单》及公寓钥匙交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十二、延期期满出站程序
延期出站人员延期期满出站程序不变,截止办理出站和离校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908063。
附件:1.2019年出站考核博士后人员名单(含延期出站人员)
2.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评审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出站报告会记录
5.博士后报告编写规则
6.出站考核校内人员费用申领单
7.出站考核校外人员费用申领单
8.博士后人员出站转单
9.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生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驻户口工作的通知
10.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附件9.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生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驻户口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