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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6-01-12    浏览:

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关于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要求,现对2011年11月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

请实行分级管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要求,根据“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名单”(附后),组织本地区博士后设站单位进行超期博士后人员清理工作。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处理意见文字说明(加盖省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公章)扫描件、《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处理意见汇总表》(电子版)bshpgc@126.com">发送至bshpgc@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超期清理”。

对违反规定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按自行退站处理。

联系人:马鸿楠王若阳

联系电话:82327870   82327880(传真)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2016年1月4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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