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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辽宁葫芦岛市 开展挂职服务的通知

日期:2018-10-30    浏览:

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贯彻落实《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经与辽宁葫芦岛市协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继续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辽宁葫芦岛市开展挂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任岗位

根据2018年度工作计划,葫芦岛市共提出挂职岗位10个,具体需求见附件1。

二、挂职时间和要求

挂职服务时间为12个月,全职在岗工作。部分岗位挂职时间可视具体情况由葫芦岛市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灵活确定。

三、挂职人选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除挂职时间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设站单位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心健康。

3.博士后研究计划与所挂任职务有较紧密的联系。

4.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志强,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自愿投身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与遴选

1.申请者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挂职服务推荐表”(附件2),请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设站单位博士后主管部门盖章,于11月2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博士后基金管理处(注: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挂职+姓名+设站单位+挂职需求计划表中的岗位序号”)。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申请者资格,向辽宁葫芦岛市委组织部门推荐候选人名单。

3.辽宁葫芦岛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谈,确定挂职人选。

五、其他

1.挂职人选确定后,葫芦岛市委组织部、挂职博士后、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三方签订挂职协议。

2.挂职期间,用人单位为挂职人员免费安排住宿,发放生活补助。

3.本批次挂职人员将于2019年1月中旬到岗服务。

4.请登录http://www.hld.gov.cn,了解辽宁葫芦岛市有关情况。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霞

联系电话:010-62335023、62335395(FAX)

E - mail: jijinchu@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083

设站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英娜

联系电话:5890845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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