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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博士后学术前沿系列讲座第一讲顺利举行

日期:2019-11-11    浏览:

2019年11月8日,由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刑事司法学院共同举办的“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三)暨博士后学术前沿系列讲座(一)”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学术讲堂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议论刑法现代化”,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储槐植教授主讲,刑事司法学院曾文科讲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周勇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曲新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阮齐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志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赵天红教授与谈。出席本次讲座的还有刑事司法学院耿佳宁讲师、涂欣筠讲师、博士后李梦,刑事司法学院硕博研究生及部分校外同学到场聆听本次讲座。

储槐植教授以强国仁政作为开场白引出刑法现代化的命题。刑法现代化的本质是刑法结构的现代化,从厉而不严向严而不厉转变。首先,去重刑化和适度犯罪化是刑法现代化的两翼。去重刑化最核心的是减少死刑罪名,保持适度的犯罪化则意味着增加犯罪罪名。其次,强调在刑法理论中应当重视实践理性的价值。避免成为理论的奴隶,出现旧的刑法理论不适应新的实践需要的时候,应当对旧的理论进行修正,甚至创造新的刑法理论。再次,全民守法是实现法治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全民守法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受到政治、经济、人口、道德等等因素的影响。最后,我国刑法的立法方式应当走向现代化。97刑法确立了我国刑法立法的单轨体制。但是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刑法立法应当由单轨制向双轨制转变。即罪刑条款不仅可以规定在刑法典中,也可以规定在行政刑法中。

与谈环节中,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梁根林教授提到储槐植教授在2000年提出了刑法现代化概念具有先见之明。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的周勇研究员提出刑法现代化应当围绕优化刑法运行展开,尤其对于刑法的再犯罪预防功能需要加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曲新久教授赞同储老师谈到的削减死刑罪名以及增加刑法犯罪罪名观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阮齐林教授就减少死刑罪名和适用死刑刑罚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同时还谈到了刑事一体化在论文写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王平教授认为储老师提出了一系列的具有标签地位的学术思想,例如“刑事一体化”,“严而不厉”,“犯罪化”和“刑法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王志远教授对储老师的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刑法现代化的核心是刑法从厉而不严向严而不厉转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赵天红教授认为“刑事一体化”需要进一步地深入研究,并且通过加强刑法理论的研究使之能够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讲座最后,曾文科讲师对储老师和各位与谈人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并且对与会嘉宾表示了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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