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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式财富管理与家族传承的当代实践看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发展前景与法律规制——博士后学术前沿系列讲座第十九讲

日期:2023-12-27    浏览:

20231221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学术前沿系列讲座第19讲在学院路校区教学综合楼0110教室举行。讲座以从中国式财富管理与家族传承的当代实践看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发展前景与法律规制为主题,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总所合伙人、我校法学博士校友张录荣律师主讲,我校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赵廉慧教授和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新财道家族研究院执行院长杨祥博士与谈,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博士后刘慕瑾主持。多位校内外师生和相关从业人员参加了本次讲座。

主持人首先介绍了家族信托的发源和国际发展,并简单梳理了相关领域自2013年起在我国实务和立法领域的蓬勃发展。随后,张录荣律师从信托业务三分类的时代背景展开,详细梳理了财富管理与家族传承法律领域从发展初期至今的变迁。张律师从家族利益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维理念为切入点,思考了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社会价值和意义。在回顾了我国财富管理法律相关问题认知的三个时代后,张律师从中国式家族传承的特征出发讨论了家族治理与家族企业传承法律服务需求,并详尽列举和比较了我国家族传承的传统法律工具(如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与现代传承方式(如家族控股公司、民事信托、保险金信托、家族办公室等)的应用。在此基础上,张律师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当下财富管理与家族传承法律服务的三个现代理念和三个底层逻辑。最后,张律师归纳了信托财产所有权独立性、与信托有关的税收体系、信托受托人的法定义务、委托人权利保留的边界、监察人/保护人制度等若干急需法律规制的内容。

在与谈环节,赵廉慧老师认为,当下我国信托法产业正处于从绝望中寻找希望的阶段。赵老师通过实例的讲解,指出信托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而当下我国面临着客户服务周期长和从业人员短缺的现状。赵老师从我校相关课程的角度出发,指出信托法的学习尤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鼓励在场师生重视各个相关法律学科的综合研究与运用。

 杨祥老师完全认同张律师与赵老师的观点,并分享了从业初期在研究股权信托和保险金信托时面临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和行业普遍实践经验不足的困境。杨老师指出当下从业人员仍然面临着股权信托登记制度缺失、税收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不断调整带来的不明确性,但也肯定了法律理论创新研究的无限可能,并鼓励大家积极地面对机遇与挑战,为行业发展和理论研究贡献力量。

在提问环节,讲座参与者就自然人或公司等机构担任家族信托保护人的利弊、委托人对于设立家族信托的法经济学考虑等事宜展开讨论。张律师作答后再次强调,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是一个结构性、综合性制度工具,从业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信托与金融、法税等相关知识,还应格外注重对公司制度的理解和运用,从而使整个法律产业焕发无限生机。讲座圆满结束且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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