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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20    浏览: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和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春季博士后招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原则

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博士后人才,各培养单位应促进学科建设、服务学校人才队伍、推动重要科研项目研究、选拔青年学术骨干为原则,全面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含论著发表、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鼓励跨学科招收博士后,选拔录用优秀且预期能够按时出站的候选者进站做博士后研究。

根据全国博管办要求,流动站应控制同站同学科人员(博士毕业于本校同一级学科)、超龄人员(年龄超过36周岁且不超过40周岁)的招收人数,且原则上不招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招收类别及人数

1.招收类别:在编博士后和非在编博士后

人事、工资、档案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人员为在编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普通博士后和国家项目博士后。

人事、工资、档案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后人员为非在编博士后,即联合培养博士后。

2.同站同学科人员、超龄人员的招收总数不得超过拟招收总人数的20%

三、入站考核程序及注意事项

1.入站考核时间:420日—511

2.入站考核:各培养单位博士后工作小组负责组成以博士后合作导师为主体的考核专家组(每个专业不得少于3名教授),对申请人进行入站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填写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附件1)上,并将考核结果填写在《博士后人员入站考核结果报送表》(附件2)上。

3.在规定的招收类别范围内,结合各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拟招收名单,请务必明确录用顺序。

4.各培养单位请于515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1、附件2)纸质版材料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教学图书综合楼808),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uplpostdoc@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8908063

        潘老师,电话:5890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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