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文件要求和《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法大发〔2020〕59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中国政法大学面向社会招收2020年秋季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将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获博士学位。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合作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5、在站期间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招收类别和要求
1、师资博士后:首先需符合学校招收博士后的各项条件并顺利入站,同时符合学校招聘专任教师的要求,经所在学院招聘考察通过后报学校审批,符合相关招聘要求的入选师资博士后,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依照师资博士后标准出站考核合格后,经所在单位考察并出具意见,报学校审核批准后进入学校专任教师岗位队伍。经费由学校资助。
相关岗位设置请在中国政法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cupl.edu.cn/product/recruit/defalt/recruitFirstpage.jsp?FM_SYS_ID=zgzfdx_80)查看教学科研岗位相关招聘启事。
2、普通博士后: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经费由学校资助。
3、项目博士后:由二级培养单位或合作导师利用其重大科研项目、其他委托项目等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经费由二级培养单位或合作导师利用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薪酬不得低于我校招收的普通博士后。
4、联合招收博士后:根据设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或其它机构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招募。经费按照协议规定资助。
5、国家项目博士后:由国家博士后专项经费和学校共同资助,入选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国家统一设置的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申报通知和流程详见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以上招收博士后类别均须满足关于博士后遴选的基本要求。
三、招收计划
秋季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不接受在职、超龄和本校同一一级学科等特殊情况人员申请。
四、在站工作年限
基本工作年限为2年。
五、申请流程
(一)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后人员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一名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
(二)10月16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申请类型下载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含所涉相关材料)(附件4)。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注明申请人当前身份。身分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2、两份《专家推荐信》(附件5)(其中一位是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另一位是副教授以上同行专家),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3、申请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6)。仅需将电子版发送至cuplpostdoc@163.com邮箱。
(三)入站考核面试:入站考核面试:10月26日—11月6日。具体时间由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定通知。
(四)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招收博士后人员名单。
(五)办理入站手续:拟招收博士后人员于11月30日前按照《博士后入站材料说明》(附件7)提交全部材料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01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后录取资格。(备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第一栏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即可,第二栏由我单位签字盖章)
六、相关待遇
1、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人员,可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同校内同类人员待遇,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后不享受此项待遇。
2、住房安排
档案与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非京籍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博士后公寓(学院路校区学生公寓)或学校周转房(昌平校区),租金根据学校标准单独缴纳。
七、其他说明
1、请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88,联系与咨询电话:010-58908063。
2、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相关制度
2.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及重要科研平台介绍
3.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秋季招收博士后人员专业目录
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申请表
5.专家推荐信
6.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情况一览表
7.博士后入站材料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