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完善我校研究生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全面获取并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建议,促进教师及时发现和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57号),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评教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教范围
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二级培养单位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不包含:学期论文、读书报告、专业实习、教学实习等其他培养环节)全部参与课程评教。
二、评教要求
全校所有修读本学期课程的研究生均应对所修读课程进行评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者,网上选课、查看课程成绩将受到限制。
三、评教时间与方法
评教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6日0:00—1月2日24:00,所修课程已结课的研究生应尽快在系统完成评教。
学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点击“课程学习”—“课程成绩查询”菜单,点击成绩列“未填写评价”按钮,进入该门课程评价页面,对照相应指标进行评分,完成评价后点击“提交评价”按钮。
课程评教为匿名评教,全过程将严格保护学生隐私,评教结果不会泄露任何学生个人信息,请参与评教的学生客观、公正地给予打分。
四、评教结果查询
学生评教结果在各二级培养单位内公开,课程授课老师可查看所授课程评教结果,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管理人员可查看本单位开设课程的评教结果。
课程评教是研究生培养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课程评教工作,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公正地对所选课程进行评价,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问题,规范教学秩序,提升课程质量。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