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3〕20号)、《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3〕21号)规定,由全校范围相关学科、学院和教师自主申报,按照择优立项原则,综合考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经专家评审、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公示等程序,共评选出10个示范性教学案例、10个联合培养基地准予立项建设,具体名单见附件。经费号及使用说明将在经费划拨完成后另行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应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签订项目《承诺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申报书的规划内容,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结项。
予以立项建设且结项验收合格的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及编写者。
联 系 人:周老师,办公电话:58908574
办公地点:教学图书综合楼808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名单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