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研字〔2022〕20号
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2〕1号)规定,由全校相关学科和教师团队自主申报,综合考虑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实践能力培养需要、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经学院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按照择优立项原则,共评选出10个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经费号及使用说明将在经费划拨完成后另行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应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签订《承诺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申报书的规划内容,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结项。
予以立项建设且结项验收合格的专业学位示范性教学案例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及编写者。
联 系 人:潘老师,办公电话:58908574
办公地点:教学图书综合楼808
特此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9日